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深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端午”假期,现将端午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疫责任。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放假不放松,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夯实“四方责任”,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社区(村)和单位加强外来人员排查登记上报。单位和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对因排查管控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等,造成疫情发生、蔓延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科学合理安排出行。倡导就地过“端午”,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执行非必要不出省、不离市等规定。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三、来返人员提前报备。要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制度,所有省外入(返)东港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住宿宾馆)所属社区主动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重点关注上海、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四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及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四、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对从有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返)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各镇街道、商务、文旅、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各类宾馆(酒店)、民宿或带有住宿功能的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督导检查,严格加强外地来人排查、报备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查验“三码”等措施,并督促来(返)乡人员尽快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控措施。各沿海镇街道、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出海船舶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压实港口码头、航运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人物同查、人物同检、人物同防,严密筑牢疫情防控海上防线。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要强化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通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引导有序排队和客流疏导,防止人员拥挤。餐饮业要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单位食堂提倡分时分餐;景点景区、影院剧院等要落实预约、限量、错峰等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养老机构、学校等场所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定期开展场所消杀、通风。
六、提升个人防护意识。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谨慎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收取快递时佩戴好口罩和手套,对物品消毒后洗手。没有接种疫苗的适龄人群、没有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请尽快到辖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东港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